4月1日起,9項防雷監管標準正式實施。
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和《國務院關于優化建設工程防雷許可的決定》等相關精神,進一步轉變防雷減災工作的監管方式,切實加強事中事后監管,中國氣象局啟用急需標準制修訂快速通道,緊急立項并制定出臺了9項防雷監管相關的氣象行業標準,于2018年4月1日正式實施。
此批防雷監管系列標準是在上海、浙江、安徽、廣東、重慶等?。ㄊ校庀缶忠延蟹览妆O管工作基礎上,充分吸收各地防雷減災體制改革試點成果和經驗編制而成的,涉及防雷安全檢查與管理、雷電災害風險區劃、電涌保護器質量監督、防雷裝置檢測機構與人員管理等內容,有利于明確防雷監管職責、規范防雷監管行為,對于建立、健全防雷安全監管標準體系,依法落實防雷安全主體責任和監管責任具有重要作用和意義。
9項防雷監管標準清單
序號 | 標準編號 | 標準名稱 | 代替標準號 |
1 | QX/T 400-2017 | 防雷安全檢查規程 | |
2 | QX/T 401-2017 | 雷電防護裝置檢測單位質量管理體系建設規范 | |
3 | QX/T 402-2017 | 雷電防護裝置檢測單位監督檢查規范 | |
4 | QX/T 403-2017 | 雷電防護裝置檢測單位年度報告規范 | |
5 | QX/T 404-2017 | 電涌保護器產品質量監督抽查規范 | |
6 | QX/T 405-2017 | 雷電災害風險區劃技術指南 | |
7 | QX/T 406-2017 | 雷電防護裝置檢測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要求 | |
8 | QX/T 407-2017 | 雷電防護裝置檢測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能力評價 | |
9 | QX/T 309-2017 | 防雷安全管理規范 | QX/T 309-2015 |